明代,运河终点码头由城内的积水潭改到大通桥附近。外地商旅经运河进京,都要在这里上岸,经由崇文门税关进城。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崇文门税关,见证了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税收制度的兴衰发展。
京师课税第一关
东方晨曦微露,雄鸡报晓,巍峨的崇文门城楼上钟声响起,身着官服的税官整装待发,准备出城收税。城门一开,城外商贩,肩挑背负的、推独轮车的、驾车赶驴的,纷纷缴税过关。老北京的繁华和热闹跃然眼前。这是北京税务博物馆投影环幕中播放的片段,再现的正是号称“天下第一税关”的崇文门晨起征税的情景。
《光绪顺天府志》记载:“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令顺天府委佐贰官一员,于正阳门外税课司、崇文门宣课分司监收商税。”标志着崇文门税关的正式设立。三年后,“京师九门”税课“统于崇文一司”,朝廷又“差御史、主事各一人,到崇文门宣课司监收”。崇文门由顺天府管辖,改为由朝廷派遣官员管理的总衙署,地位明显跃升。
为何崇文门税关地位如此之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紧邻大通桥的运河码头,处于交通枢纽地位,不仅在京城发挥着总税关的作用,在大运河的八大钞关中也名列前茅。
明清时期经由大运河载粮北上的漕船,按照规定可携带一定数量的地方特产随船发卖。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的崇文门税关档案记载,当年南来漕船多达3400余艘,携带茶叶、白糖、纸张、槟榔、白蜡、桐油、姜黄、鱼胶等商品数十种。此外有来自东北、西南、闽广等地的商人贩运大量当地商货来到京城,并纷纷在附近建立了各地商业会馆。
随着官商客旅频繁往来、商品交流范围扩大,崇文门税关的税收持续增加,显示出强大的征税能力。明万历六年(1578),崇文门税关的年收商税银共19816两。天启五年(1625),“崇文门税关年收税银定额已达89929两,列全国八关之首”。到了清代,崇文门税关的课税按清廷原定为10万两左右,但实际税收远远不止,“每岁额征正余银三十万两”,最高时多达32万两,远超额定税课,成为国库收入的重要来源。
崇文门税关收入的税银,除了部分用于宫廷外,剩余全部上缴国库。
崇文门([瑞典]奥斯瓦尔德·喜仁龙 摄,来源:《京华旧影》,第30页)
偷逃勒索多乱象
清代陈康祺编著的《郎潜纪闻三笔》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天下榷税之关,以京师崇文门胥吏为最侈且暴。言官屡劾,谕旨屡诫,而积习如故也。”
崇文门税关处在万方辐辏的京师之地,商贾往来频繁,在此征收商税,是一个很容易多收肥己的差事。商人想要进城,货物除照章完税外,还须给税吏一些好处。这些税官和胥吏利用职权,想出各种办法从货商那里额外多收、敲诈勒索、违例罚款,其敛财花样之多,难以枚举。所以,崇文门又被商旅称为“鬼门关”。
面对官员们违例罚款的情况,过往商民敢怒不敢言。即使是朝中大员,崇文门税吏仍无视其官阶,滥用职权。清乾隆年间,山东布政使陆耀入朝觐见皇帝,在通关时被税吏拦住索税,税费甚高,陆耀实在给不起,就干脆将自己的行李都留在城外,并对胥吏说:“我什么行李都不带,只身进城,你们还征什么税?”清道光年间,浙江武进士杨燮进京候选,过城门时,因张贴于木榜上的纳税名目模糊不清,不知所带行李中哪些应该纳税,恳请开箱检验。税吏不肯,勒令每箱出银4两。杨燮辩解所带衣箱并非商货,其他零星物件可按规定纳税。税吏随即称其漏报税物,应罚银500两押赴官店。次日,杨燮恳请通关,仍被索要150两白银,无奈之下去府衙控告。
清朝查嗣瑮曾作诗讽刺这种乱象:“九门征课一门专,马迹车尘互相连。内使自取花担税,朝朝插鬓掠双钱。”
不仅税吏滥用职权中饱私囊,商民们也用绕越偷漏和以多报少的方法逃税。从崇文门税关经过的一大类商品——烧酒,因数量大、税额高,商民常常进行绕越和偷运。清朝北京城内不许开烧锅,朝廷指定18家酒商,在崇文门统一收售和征税。一般的酿酒作坊,为避免征税和查验,会将酒装入猪尿脬挂在胸前,夜里冒着生命危险,偷偷翻过城墙,俗称“背私酒”。更有商民串通崇文门税吏,以包揽护送私酒为业。
运河上南来北往的船只,也面临着每到一处钞关就被盘剥的税收压力。这也促使运输人员想方设法逃税。商货附搭于贡船、漕船上,除了可以在适合通航的时段优先通行外,还可以蒙混避税。
明代话本小说集《醒世恒言》中描写:每常有下路粮船,运粮到京,交纳过后,那空船回去,就揽这生意,假充座船,请得个官员坐舱,那船头便去包揽他人货物,图个免税之利,这也是个旧规。《警世通言》中也有描写:原来坐船有个规矩,凡是顺便回家,不论客货私货,都装载得满满的,却去揽一位官人乘坐,借其名号,免他一路税课。于是,船家不要那官人的船钱,反出十两银子送他,为孝顺之礼,谓之“坐舱钱”。
为清除崇文门税关之弊,明崇祯十四年(1641),针对保举税官一事,朝廷下令以后各关差缺应当推举“至清之官”,如横征暴敛或中饱私囊,各相关负责官员调查属实,“即疏参以凭重治,保举官一体连坐”。
清廷设立双重规定,对官员差役贪腐和商民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有处罚,并委派心腹官员管理崇文门税关。在监督选拔和任用上,崇文门税差多由皇上破格选用的大臣管理。税关监督任职名单中不乏鼎鼎大名的大臣,如户部尚书阿里衮、陕甘总督舒赫德、大学士傅恒等。
清道光二年(1822),朝廷命令崇文门等税关要将征税科则“详刊木榜,竖立关口街市”,即将税则以榜文的形式,公布在人流密集的街道与市场中,以便接受公众监督。不过,一些税官表面遵从,背后仍我行我素。上级官员明知如此,也照样放纵不管。
光绪九年(1883),商民吴大因售卖西山梨,被崇文门税关指称漏税。崇文门正监督指派的验货人员炦杨阿与家丁任福共同作弊,讹索吴大等人梨税。吴大拒不缴纳,株连5家字号被迫关闭,数十人交东城吏目看押,罚银1500两。但依照当时的税收规定:近京西山等处所产丁梨,一律免其征税,卢沟桥及各门亦不准私收税钱,违者惩办。像这样明目张胆、巧取豪夺的事情,竟然在炦杨阿与任福身上多次发生。最终,清廷做出惩治:处炦杨阿杖刑100,即行革职;处任福杖刑60,徒刑1年,在崇文门枷号监禁2个月,期满交顺天府发配。
税吏横行,巧立名目,以权谋私,继而转化为官民勾结,偷税漏税,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与民争利”逐渐上升到“与国争利”,加重了国家(或地方)财政负担,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
商民请愿终裁撤
尽管崇文门税关衍生出很多不良的社会现象,但其税收功能却一直持续至民国年间。
北洋政府时期,试行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实际上,由于中央政治权力衰弱,地方各自为政,截留国税的现象屡见不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互争税权,各种苛捐杂税驳杂混乱。
崇文门关税,一度是北洋军阀间相互抢夺的军费来源。占据北京者,大都利用其加征银两。作为国税的崇文门关税,一直居高不下。这不但使商民负担加重,也使商品流通频受影响,从而引发商民喊出将其划归地方的声音。
1928年,国民政府正式实行分税制,自清末到北洋政府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混乱局面得以扭转。商民们便积极进行划崇文门税关为地方管理的请愿活动,以减轻经济负担。
请愿活动进行时,恰逢国民政府发布裁撤全国厘金及类似厘金的一切捐税命令。北平市市长张荫梧以崇文门税关为振兴北平工商业的致命伤为由,借机呼吁裁撤。北平总商会甚至表示,如不取消该关税收,便全市罢税。
随后,请愿活动进一步扩大。商会召开行业代表大会,联合河北商会向行政当局请愿,还成立了改良捐税建议委员会。在北平市商民的不懈努力以及河北、天津等地商民的声援下,崇文门税关最终于1930年正式撤销。
如今,存续四百多年的“天下第一税关”——崇文门税关早已尘封在历史的烟云之中。但是,当年税关前发生的那些历历在目的往事,以及折射出的众生百态,却永远警醒着后人。
文章引自:《北京大运河故事》,北京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