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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运河遗产监测平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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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为配合中国大运河申遗和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在国家文物局委托下,我办组织开展了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通用平台的建设工作。与此同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也委托北京国信司南公司进行大运河总平台的开发建设,并在两个平台建设完成后进行接口开放,达到总平台与通用平台的数据互通,实现 “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即建立大运河遗产监测国家总平台和分布在各遗产区的地方平台两级平台,国家、省及遗产区分三级负责管理。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通用平台于2013年5月确定建设商川大智胜有限公司, 8月通用平台建成并实现与总平台的对接,进入实际使用阶段,为大运河全线申遗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运河遗产监测平台由大运河遗产监测总平台及各遗产地通用平台共同构成。总平台部署于北京,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世界遗产监测中心负责管理。通用平台则应用于大运河沿线31个遗产区,由各遗产地管理部门分别管理。整个平台覆盖全线116个遗产点、有288个监测指标的数据采集与预警处置,实现了大运河全线遗产基础数据和监测、保护现状数据的统一展示,主要建设成果有:
  1、总平台功能实现。根据监测管理工作流程,实现遗产定位、预警跟踪、监测管理、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指标、各遗产区的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等,汇总生成定期监测报告和应急监测报告)等项功能。
  2、通用指标建设。通用指标体系是监测系统功能实现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文物局《中国大运河遗产监测和档案系统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我办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作,对运河八省35城市的遗产情况进行分类,设立并确定通用型监测指标,各级监测平台在保障通用指标的前提下,灵活设置其他监测指标,解决了大运河遗产类别众多,影响因素复杂、监测内容不一的难题。
  3、监测系统建设。提炼出沿线各遗产区各类遗产对遗产监测的共性要求,完成大运河监测预警通用性平台的建设,支撑监测体系的实际应用。大运河监测预警通用性平台包括六大功能、四大数据库。六大功能为资料管理、监测管理、预警处置、评估决策、公众参与、系统管理,四大数据库为遗产信息、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公共信息。
  4、完成各遗产区监测平台的现场实施和在线支持工作,使平台顺利推广实施,完成总体建设目标。
  5、与大运河监测预警总平台的数据对接,总平台建设单位国信司南公司和通用平台建设单位川大智胜两公司经过技术对接,完成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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