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有序推进大运河申遗
来源:大运河申遗
北京市2011年继续加强运河遗产保护工作,永通桥(八里桥)文物保护工程启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初步完成,并已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召开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积极配合国家文物局进行大运河遗产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各区政府针对运河保护制定了多项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计划,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历史河湖水系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西城区投资3700万元,重点改造了什刹海前海东沿区域。
天津市2011年建立运河文物保护巡查制度,编制运河整治工程文物保护应急预案;完成《大运河天津段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大运河申遗河段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南运河杨柳青段已完成河道本体整治,目前正在进行外环线至杨柳青段的河道清淤及两岸治理工作;协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大运河申遗文本资料,精心准备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天津水务志》、运河天津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资料等资料,及时上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河北省2011年加强组织协调,沿线5个城市加大力度推进大运河河北段保护和申遗工作;制定河北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倒计时工作方案,确定保护和申遗任务目标、进度和责任人;积极推进大运河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国大运河遗产(河北段)保护规划》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推进申遗项目点段的保护和环境整治,如沧州市运河区全面开展运河沿岸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5000余平方米;开展大运河文物的征集与展示,为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增加了新的文化元素;大运河资料收集工作及文化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江苏省2011年省和各市财政继续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中拨出专款,确保大运河申遗经费有保障;省文物局和大运河联合申遗办以及扬州市申遗办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大运河申遗的组织协调、规划审批、遗产点本体、环境整治及沿线巡查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大运河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积极作用;全面完成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做好“江苏省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加强大运河申遗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浙江省2011年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并实施大运河倒计时工作方案;基本完成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浙江段申遗点段遴选前期工作,纳入大运河各设区市段规划予以保护的遗产点段达279处,确定在省级层面具有重要价值、需要重点保护的大运河遗产103处;启动大运河申遗点段保护整治工作,14个立即列入遗产点,除宁波市的3个遗产点前期已完成保护修缮工作外,10处已编制完成保护整治方案,其中8处遗产点的保护整治方案已由省文物局正式上报国家文物局待批;继续做好大运河沿岸环境景观控制工作;启动大运河浙江段展示标识系统及保护管理监测平台需求研究及方案设计。
安徽省2011年高度重视大运河申遗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编制申遗文本,确定了省“一点三段”申遗文本资料清单和申报点段的责任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大规划编制和落实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启动运河保护和整治方案编制;淮北、宿州两个运河沿线城市加大投入,加强环境整治,组织清理沿岸违章建筑,清理垃圾,绿化补植,树立界碑,保护运河故道的环境风貌;做好柳孜二期考古发掘准备工作。
山东省2011年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大运河山东段的保护和申遗工作;抓好省级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2012-2030)》编制,并呈报国家文物局;加强大运河文物本体的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年初,完成《大运河遗产聊城段本体保护工程设计》、《大运河遗产南旺枢纽本体保护工程设计》等大运河文物本体相关方案、立项的报送,运河沿线各县政府相继召集林业、规划、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大运河环境保护及整治工作;协助开展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编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制作、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
河南省2011年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级领导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大运河河南段申遗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沟通协作;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河南省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2011~2030)》编制,已呈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如期顺利推进保护整治方案编制工作;加快考古发掘工作,推动重要申遗点段的考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正在开展的浚县黎阳仓遗址发掘工作,已发现仓储坑37个,夯土2处,沟2条,路4条,灰坑2个,墓葬2座,陶窑1座,砖体墙基1处等遗迹,采集带“官”字款板瓦10余件和一批唐宋时期瓷片,确认了隋唐至北宋时期这一重要国家粮仓的位置;做好遗产档案建立等基础工作,已向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提供纸质资料65份、电子文档59份,共计124份。